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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物价局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《关于实施车用汽油新标准后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、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、中石化云川公司年内完成汽油品名修改。此次只是对汽油名称按照新标准进行更改,零售价格仍维持不变。
根据去年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布的《车用汽油标准》,省物价局要求将目前的汽油商业名“高标准清洁汽油”改为“汽油(ⅱ)”。“汽油(ⅱ)”是指符合“新标准”中车用汽油(ⅱ)质量要求的汽油。(实习记者 肖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