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 美容改装 保险理赔 保养知识 用车修车 用车心得 全球新闻 行业要闻 车商新闻 车迷讨论 业界动态 政策资讯 人车生活 降价优惠 广州车市 武汉车市 |
两车相撞双方负同等责任一方称“各修各车”被驳回———
基本案情
汪某开着小客车与胡某开的小客车相撞,两车各有损坏,胡某不是小客车的主人,杜某为车主。
此次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,双方负同等责任。
事故发生后,杜某将车送修,共花了修理费1万元。杜某找汪某理赔,得知汪某的车未上保险。两人协商无果,杜某诉至法院,要求汪某承担一半的维修费。
对此,汪某表示,因事故责任是同等的,应当各修各的车,损失也应差不多。另外,杜某在没有定损的情况下修车花了1万元,是在敲诈。
宣武法院经审理,判决汪某赔偿杜某车辆修理费5000元。
法官析案
韩进红法官: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。
杜某的车被撞坏,汪某应赔偿其相关损失,鉴于两方负同等责任,所以汪某对杜某车辆损坏的后果应承担50%的赔偿责任。
汪某对杜某修理项目提出异议,但未提供证据,其抗辩意见难被采纳。同理,汪某修车的费用杜某也得负担一半,汪某可起诉至法院索赔。